樹德科技大學多功能禮堂附設球場使用管理要點
樹德科技大學多功能禮堂附設球場使用管理要點民國96年8月29日體育委員會通過本案奉 校長於民國96年9月14日核准在案
一、樹德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多功能禮堂附設籃球場、羽球場、排球場(以下簡稱本球場)等,為開放使用、維護保養與管理特訂定本使用管理要點。
二、本球場之管理及保養維護,由本校體育組負責辦理之。
三、本校學生、教職員工及其眷屬、校友、校外人士等使用場地前應先辦妥使用手續。
四、本球場使用須知:
(一)本球場使用者須填具申請表乙份,並繳交半身照片1張,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,送至體育組球場管理員室核准後製卡使用。
(二)校外人士需本校兩位教職員工連署始可申請使用,但不得教球。
(三)場地清潔維護費:
1.本球場採會員制。本校校友及眷屬每學年每人收費新台幣1,200元整,校外人士每學年每人收費新台幣2,400元整。
2.校外團體借用場地時,每一場地,依不同時段酌收場地清潔維護費,分別為上午收費為新台幣600元,下午收費為新台幣600元,夜間收費為新台幣700元等。如同時借用本球場連續3個時段時,得以收費標準80%計算;同時借用本球場連續2個時段時,得以收費標準85%計算;排定為預演時段時,得以收費標準50%計算。校內團體借用場地時之收費以5折計算之。借用場地時須於一星期前提出申請,並於核准及繳費後才可使用。
3.無使用會員證者臨時使用時,每人每次應繳臨時使用費新台幣50元。
4.夜間燈光照明,每一場地30分鐘須繳費新台幣100元(至總務處出納組購買燈光使用?)。凡1次購買1本10張者,得以8折優惠之。
5.本校相關球隊代表隊教練、社團指導老師得免繳場地使用費,教職員工代表隊比照辦理。
6.本球場每一場地使用人數以4人為原則,時間以30分鐘為限,並以輪流掛牌使用。
7.繳費處:
(1)上班時間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。
(2)非上班時間由球場管理人員或工讀生代收。
(3)使用證有效時間:當年度9月1日至隔年8月31日止。
五、使用時間:
(一)學生、教職員工及其眷屬、校友使用時間:星期一 ~ 星期五:上午6時至下午10時。星期六、日:上午7時至下午7時。
(二)校外人士開放時間:星期一 ~ 星期五:上午6時至8時。晚上6時至10時。星期六、日:上午7時至下午7時。
(三)本球場於上課期間教授羽球體育課。
(四)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代表隊、球隊社團練習時間場地由體育組統籌安排規劃,每週以2至4次為原則。
(五)經校長核准之全校性、校際性、校慶盃之比賽得免收場地及燈光費。
(六)本球場遇有舉辦比賽,兩天前在公佈欄公告,球場使用人不得有異議。
(七)本球場如遇保養整理時停止開放使用。
六、本球場入場規定:
(一)未辦使用證者不得入場。
(二)入球場時須穿著運動服裝、室內專用球鞋、平底運動鞋,以維護球場場地平整。
(三)使用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,否則除沒收使用證外,並取消其本球場使用資格。
七、本球場之收入款項,由學校統籌運用。
八、凡使用本球場者均應遵守本球場之規定,否則拒絕其使用。如有損壞場地設備時,須負責賠償。
九、本使用管理要點經提體育委員會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
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
分享
Facebook
Plurk
YAHOO!